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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職能並建請成立國家公園職能培訓中心

 
美國國家公園署常把國家公園比喻作美國皇冠頂上的珍寶,珍寶的價值則需要一群有能力、有願景的人來守護和發揚。因此,美國國家公園署不但強調需要保育國家公園的自然和文化資源,更珍惜該署的人力資源—所有職員,並且認為所有職員需要不斷的培育和發展,才能一代接一代完成國家公園的使命。
 
增進職能也是近年國際的保護區經營管理重要方針。2004年2月《生物多樣性公約》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辦第七屆締約國大會,核定了《保護區工作計畫行動指南》,包括四個主要工作計畫項目:1)規劃和經營保護區系統;2)參與和公平分享利益;3)增能;4)評估和監測。其中第三項「增能」,即包括要求增進保護區各層級、各部門負責人員經營管理的職能。
 
所謂職能,指的是與職員工作表現有關的知識、技能和態度。職能可以來自生活經驗、正式教育、見習、工作經驗和自我進修,但更需要有計畫的、持續的訓練和發展。職能區分為基本職能和共同職能兩類,前者指的是某一職員在其工作部門崗位上,有效完成特定工作所需要的能力,例如在保育、企劃、解說、遊憩、工務、人事、會計、秘書等方面的職務專長;後者則是所有層級和部門的國家公園署職員都需要具備的能力。以美國為例,1994年美國國家公園署開始推動一項新的職員訓練和發展策略,該策略以職能本位的訓練為核心,要求每一個工作層級和部門的每一位職員,必須具備八項共同職能,包括:使命的認知、組織體系的定位、資源守護的職責、國家公園署的運作、基本價值、溝通技巧、解決問題技巧、個人發展與規劃等。
 
美國國家公園署將增進職員的職能視為長期性的培訓計畫,因此針對上述八項共同職能而發展出一套結合遠距教學和課堂教學的基礎培訓課程,要求所有新進職員必修,並鼓勵現有職員選修。這套基礎課程分五部分:基礎課程(I)有關國家公園署的使命和歷史;基礎課程(II)有關國家公園署的運作;基礎課程(III)有關國家公園署的生涯經營和退休規劃;基礎課程(VI)有關國家公園署的職場生活;基礎課程(V)有關建立信賴、團隊和領導力。修習上述基礎課程(I)、(III)和(IV),可透過國家公園署科技強化學習(TEL)的遠距教學系統註冊和上課;修習基礎課程(II)和(V)則必須親自前往位於大峽谷國家公園南緣,在專門負責國家公園署職員訓練和發展的哈瑞斯‧奧爾布萊特訓練中心 (Horace Albright Training Center) 上課。
 
2000年,我國內政部營建署及多位學者專家曾研商成立「國家公園資訊及教育訓練中心」,地點選擇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的陽明書屋。2002年,在陽明山國家公園舉辦之「國際自然保育聯盟世界保護區委員會第四屆大會暨研討會」中,多位與會者也建議在陽明山成立一處專責國家公園職能教育和培訓中心,惟至今仍未在大家殷殷期盼中誕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看到美國國家公園署為增進職能而推行的相關政策、計畫和專責培訓機構等完整作法,我們能不見賢思齊嗎?

李光中

李光中
英國倫敦大學地理學博士
現任花蓮教育大學生態與環境教育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