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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世界遺產的格局和高度檢視國家公園經營

 
所謂「態度決定高度,格局決定結局」,具有高度和格局的人,不會自滿於現況,而會積極面對新時代的挑戰,朝理想中的願景而努力不懈。台灣自1984年成立第一座國家公園,迄今逾24年,可說正要從成長期步向成熟期,這時候特別需要新時代的理想和格局,來激勵和引導國家公園邁向願景。本文謹建請以世界遺產的標準,來設定我們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的高度和格局,並檢視和改進我們國家公園的經營現況。
 
也許是出自愛鄉愛國的情懷和自信,許多國家都自認為具有世界級的的自然或文化遺產。然而列名世界遺產不能一廂情願,申報國必須陳述該國遺產地的「傑出的全球性價值」,提供世界遺產委員會審核,而所謂傑出的全球性價值,是指「文化與(或)自然的特徵極為特別,足以跨越國界,且當代與未來的全體人類都將認同其重要性」。因此,世界遺產委員會已要求所有申報的遺產地區進行全球比較分析,將申報遺產地對比於性質相近的、已經列名的世界遺產地。這種世界級的比較和借鏡,就是本文所建議之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的高度和格局。

世界遺產的標準—「傑出的全球性價值」來自三方面的共同支撐:第一,世界遺產必須符合十項「登錄基準」中的一項或多項;第二,所有自然遺產必須通過「完整性的檢驗」,所有文化遺產必須通過「原真性的檢驗」。完整性是指擁有適當的範圍以完整呈現代表遺產重要性的現象和作用,並且未受到人為不當的開發破壞;原真性則是指保存遺產的形式和設計、材料和物質、使用和功能、傳統和技術、區位和背景、以及精神和感覺等。簡單而言,就是維持基本的原汁原味,不造假。第三,遺產地必須受到有效的保護和經營,關鍵要素包括:妥善的立法、健全的經營管理和財務計畫、有效的行政機構和人員配置、社區和其他重要權益關係人的充分支持和參與等,以確保能有效執行遺產的保護和經營。

 
我國近年在文建會和內政部的提倡下,甄選了12處台灣的世界遺產潛力點名單,現有七處國家公園中就有太魯閣、陽明山、金門和玉山等四處國家公園列名其間。由於目前世界遺產公約的簽約國必須為聯合國的會員國,因此台灣尚無法正式申報世界遺產和參與會員國大會。然而政府在外交上,不斷尋求「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可能性,例如近年在經貿和衛生等國際組織方面的努力。而世界遺產為人類共有的資產,其性質更應超越國界和政治衝突,因此台灣在世界遺產保存的議題上尋求國際合作,具有基本的正當性。再加上近來兩岸關係的進展,或許在不久的將來,我們的國家公園就有機會正式申報為世界遺產。而當下更重要的是,國家公園主管機關應積極借鏡世界遺產的觀念和作法,以更高的格局和標準從事學術研究、教育宣導和經營管理,將國家公園在實質上提升為世界遺產,而未來的申報工作,僅是一種「實至名歸」的程序而已。

李光中

李光中
英國倫敦大學地理學博士
現任花蓮教育大學生態與環境教育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