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李宜靜
Resource—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代理主任 邵廣昭
Photo provider—邵廣昭.營建署國家公園組
隨著全台首座海洋型國家公園的公告設立,「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為台灣的海洋保育劃下新的里程碑,未來透過保護區規劃、教育研究及立法等行動,更將引領台灣進入海洋保育新時代,讓全民動起來,將過去因為過度捕撈、污染及自然變遷等因素所造成的海洋生態損害,恢復往日的繁榮景象吧!
從外太空觀賞地球,那是顆佈滿藍色海水的美麗星球。地球上有70%的面積為海洋,在整個太陽系中,地球可是唯一擁有如此大量液體水的星球。這片片相連的海水正是地球生命的泉源。
海洋之重要性
地球上一切生命的開端來自海洋,時至今日,仍有絕大多數的物種存在於海洋之中。目前所發現最古老的化石出現在35億年前,而在5.7億年前出現海洋無脊椎動物,4.25億年前才開始出現陸域生物。
據研究顯示,目前發現的34個動物門中,海洋生物就佔了33門,其中就有16門生物只能在海洋中生存。如此懸殊的比例,述說著海洋其實才是保存地球生物多樣性最重要的地方,它提供了遠比陸地更豐富、更具潛力的發展性,是人類學習探索最重要的寶地。
海洋不僅提供人類食物、醫藥、休憩等多功能需求,同時也具備保護海岸、分解廢棄物、調節氣候、提供新鮮空氣等功能,而成為全球最大的維生系統。人類無疑是海洋食物鏈中的一部份,不僅每天享用大量的海洋魚類,其所生存的環境也深受海洋的影響而有所變化。
目前全球漁獲量約1億噸,透過漁產所提供的蛋白質供應量已遠遠超過了牛、羊等家畜動物所提供的總產量,如此龐大的食產供需,直接說明了人類與海洋間的重要依存關係。此外,海洋生物多樣性在遺傳資源研究及生物技術開發上,更是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如水產養殖之育種、抗病毒試劑、酵素、清潔劑或其他特殊化學用品等,1998年全球海洋生物技術產值即達2.7億美金,預估到2010年這龐大的產值將成長到8.6億美金。由於海洋之發展潛力無窮,目前各國無不積極投入海洋天然物的研究發展,期望從這片無窮寶藏中率先取得產業先機。
海洋同時是探討生命演化及環境變遷奧祕的基地,在生命科學的研究上,海洋提供許多改善人類生活福祉的研究成果,如利用烏魚的巨大神經索發現量測神經細胞的傳導工具。而近來,海洋生態旅遊也開始受到矚目,透過生態旅遊所獲得的經濟效益遠超出大量漁獲之食用價值,並且符合生態保護及資源永續利用的原則,如賞鯨、潛水等,每年在全球收益可達數十億美金。
上圖:珊瑚是海洋生態系的重要成員,提供魚蝦蟹貝等生物重要的棲息環境
中圖:左飛魚;中帝王神仙魚;右紅海葵
下圖:採飛魚卵草蓆
海洋生態遭破壞的原因
海洋生物多樣性及全球漁產量目前均處在迅速衰退的狀況,除了印度洋因開發較晚,情況尚未過度惡化外,其他各大洋早在數十年前即開始進入每況愈下的負成長階段。而造成全球性海洋生態危機問題的原因,包含了過度捕獲漁產及誤捕、環境污染、海洋棲地被破壞、外來種的引入及全球自然環境變遷等。
每年全球漁獲量平均不到1億噸,但漁獲能力卻在2億噸以上,在競相捕撈、違規作業的情況下,全球漁產量自1980年代起即每況愈下,而過度捕撈直接影響到的問題,諸如生態系營養階層減少、海洋食物網簡單化、大型掠食者大量減少等,對於生態平衡及多樣性維護均屬不利。台灣在這方面的問題更是嚴每況愈下,而過度捕撈直接影響到的問題,諸如生態系營養階層減少、海洋食物網簡單化、大型掠食者大量減少等,對於生態平衡及多樣性維護均屬不利。
每年全球漁獲量平均不到1億噸,但漁獲能力卻在2億噸以上,在競相捕撈、違規作業的情況下,全球漁產量自1980年代起即每況愈下,而過度捕撈直接影響到的問題,諸如生態系營養階層減少、海洋食物網簡單化、大型掠食者大量減少等,對於生態平衡及多樣性維護均屬不利。台灣在這方面的問題更是嚴每況愈下,而過度捕撈直接影響到的問題,諸如生態系營養階層減少、海洋食物網簡單化、大型掠食者大量減少等,對於生態平衡及多樣性維護均屬不利。
每年全球漁獲量平均不到1億噸,但漁獲能力卻在2億噸以上,在競相捕撈、違規作業的情況下,全球漁產量自1980年代起即每況愈下,而過度捕撈直接影響到的問題,諸如生態系營養階層減少、海洋食物網簡單化、大型掠食者大量減少等,對於生態平衡及多樣性維護均屬不利。台灣在這方面的問題更是嚴每況愈下,而過度捕撈直接影響到的問題,諸如生態系營養階層減少、海洋食物網簡單化、大型掠食者大量減少等,對於生態平衡及多樣性維護均屬不利。
台灣在這方面的問題更是嚴重,根據近年來所作的潮間帶及電廠撞擊魚類的調查顯示,大型高經濟價值的物種及數量已大量消失,其如此所帶來的生態變遷,包含了魚體小型化,或是魚類本身為了尋求種族延續,而演化出早熟早產體型的後代。此外,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觀光季以振興漁村經濟,不過這過度積極的觀光促銷活動,因不知開源節流,反而會加速如翻車魚、黑鮪魚、飛魚等大型魚種的滅絕。
污染的來源不外乎家庭都市的廚餘廢水及農漁牧業的廢水,所造成的沿岸海水優養化,而造成海洋生物大量死亡。而工業廢水中的有毒物質,亦常隨著河流沖刷入海中,造成魚類大量死亡。此外,垃圾堆積亦是造成海洋污染的重大因素,底拖網由淺海到深海,每次拖上來的垃圾越來越多,漁獲卻越來越少,而拖上來的垃圾未妥善處理,又被丟棄回海洋,重複的污染與堆砌,使得台灣海域內的生態破壞日益嚴重。
左上圖:紅海葵
右上圖;克氏海葵魚
左下圖:黃背寬刻齒雀鯛
右下圖:鬼蝠魟
漁民如在沙泥地海底、深海大陸棚斜坡的區域密集性的進行底拖網作業,不僅消滅了許多科學家們還來不及調查發現的底棲類生物,同時也會破壞棲地環境,影響生態繁衍。在海岸地帶所進行的淺海養殖、垃圾掩埋場、海濱遊憩開發案、人工海岸等,也都直接破壞了珊瑚礁及潮間帶棲地,使得許多魚類喪失重要的庇護場所,生存機率大大降低。
海生物的外來種來源,包含船底攜帶的附著生物,或隨淺海養殖與水族觀光業所引進的外來種,這些都可能因過度繁衍而造成主生態之損害。
在自然因素方面,海洋生物所可能遭受到的危害,除了全球變遷溫室效應所引發的水溫上升、珊瑚礁白化,並連帶造成漁場變遷與海流氣候驟變。目前全球已有35個國家,共50個地區的珊瑚礁面臨白化的危機,倘若未來溫室效應持續,海水上升將會造成如土魯瓦及馬爾地夫等國家領土,慘遭海水淹沒。
上圖:額斑刺蝶魚
下圖:沙地潮間帶的眾多生物
海洋生物保育策略
估計到2020年,人類對沿岸及海洋環境之需求,包括再生性資源、廢棄物處理、生活空間,以及農工業發展等將會達到目前的2倍。因此,維護海洋生態已是目前各國皆有的共識,為了積極拯救海洋,讓地球共同的資產不再惡化,讓自然生態能永續生存,以及為了人類更繁榮的未來,國際間紛紛提出各項相關宣言及捍衛行動,如1992年的「里約宣言」及聯合國宣布頒定1998年為國際海洋年等。2002年在約翰尼斯堡舉行的地球高峰會上,更通過多項漁產保育及海洋生物多樣性復育的行動計畫,希望最遲能在2015年前恢復已告枯竭的魚類數量。
基因是由生物個體或物種所承載,而物種又是生態系的基本成員,因此若要保護基因的遺傳多樣性,便要從保護物種開始。保護物種必須加強生態系的保護,因此,規劃設立海洋保護區及海洋公園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陸地生態的復育可以透過封山來調養生息,海洋資源的復育更需要透過封海來執行,也就是在漁期、漁法及漁區上給予調節管理,方能見效,進而讓整個生態系獲得保存,生物的資源才能生生不息地被永續利用,這也就是棲地保護重於物種保護的原因。
過去台灣海洋生態及魚種組成、分布、洄游路線等資料多半零星不完整,以至於政府在推動限漁、禁漁區及保護區時,難以用可靠數字當作憑藉。過去漁獲統計資料亦不夠詳實完整,缺少豐富的背景資料就難以教育及推動保育措施,因此加強相關調查研究乃是海洋保育的基礎課題。此外,還應結合各相關單位的力量,全面監測所有沿岸海域水文、水質及水理資料,以確實掌握海域生態品質及其變遷趨勢。
建立預防法則觀念,強調適量捕撈漁獲的重要性,而非傳統之最大持續生產量,以改善目前因過量捕撈及誤捕所造成的海洋生態破壞。除此之外,亦須確實執行國內外相關漁業管理法規,減少漁船數量,輔導漁民轉業,推動娛樂漁業及生態旅遊;研究改進現有不符合保育之漁具、漁法、漁區、漁期、漁獲對象等;開發利用海洋生物及其基因庫之高科技生物產業。
建立全民共識,配合政府施政、自我約束及共同監督管理。透過媒體宣導,養成保護海洋野生動物的觀念;推動生態標章計畫,要求消費者在購買水產時,必須不破壞資源,且符合海洋生態保育的理念;發展海洋遊憩活動,但須先制定各項遊憩活動之管理辦法,且須顧及環境容忍量,並要求在使用前作解說教育;加強本土海洋生物與生態之學校與社會教育,鼓勵各項研究及教育宣導。
左上圖:加強海洋保育的概念,讓下一代也能享有湛藍的海洋
右上圖:減少漁船數量是達到海洋永續發展的方法之一
台灣海洋保護區現況
台灣過去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漁業法」及相關沿岸自然保護區計畫等,也曾規劃過不少保護區,但這些保護區多半針對少數保育或經濟水產物種,並非保護區內之所有物種,且亦缺乏妥善管理。目前台灣周邊海域真正能發揮保護區功能,只有極少數的海軍基地港口和核電廠入水口面積甚小的水域,但這些小區域卻已證實了保護區的功效。近年來,規劃及推動的保護區措施,包含1999年金門縣政府所規劃之鱟保護區、澎湖望安鄉所規劃之綠蠵龜保護區、2007年正式成立的第一座海洋型國家公園「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等。目前仍須積極推動之保護措施,還包括將各地珊瑚礁列入禁漁區,如綠島、蘭嶼及南沙群島之珊瑚礁群,以及龜山島之海底熱泉亦應劃入保護區。
而於2001年行政院核定通過的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則涵蓋海洋生態之監測、熱點之選定、珊瑚礁群圖、漁業資源保護、籌設海洋溼地保育軸,以及增設保護區及落實執行等工作項目。而未來若能盡快通過「海岸法」,成立專屬機構,讓海洋事務提高事權,則是更根本的解決之道。
海洋是人類共同的資產,整個海洋的運作也與人類生活息息相關,海洋生物必須獲得妥善保護,資源方能永續利用,為了下一代的福祉,海洋保育刻不容緩。在海洋保育新時代裡,不僅要加強研究,在立法及教育上也須齊頭並進,讓國人從生活態度上作改變,加強對海洋生物的認識與關心,讓台灣早日恢復昔日美麗又生態豐富的景象。
上圖:在台灣外海,常可見到飛躍於海平面上的鯨豚
下圖:東沙島潟湖一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