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名生態作家徐仁修奔波於全球各大洲,進行生態調查、從事生態攝影與寫作,臉上有著歷經風霜的堅毅線條,充滿自信,說話條理清楚。他從台北烏來山上的花園新城住處下山,在荒野保護協會接受採訪,行程滿檔讓此次採訪也變得有些匆忙。
天生的自然觀察家
不過談到生態攝影,徐老師仍然露出興奮、熱情的神采,敘述他印象深刻、難忘的經驗。他說:「蛇很難拍,因為牠總是神出鬼沒,且常在夜晚,出現時又常見頭不見尾,所以不易拍得好。通常毒蛇較不怕人,反而好拍,前提是不要被牠咬到。」他講話簡潔有力,完全沒有猶豫。
在荒野保護協會,工作人員及志工靜靜地工作著,偌大的幾間教室關著燈,因為白天沒人上課,而略顯空蕩。幾十張生態攝影照片掛在展覽牆上,述說著徐仁修穿山越嶺的足跡,而各單位、團體頒發的感謝狀,則印證這位天生的自然觀察家,對台灣生態教育做出的貢獻。
生態攝影避免侵略性
徐仁修認為,生態攝影許多人會應用到「擺佈」的方法,這往往對動物造成「干擾」。他說拍野生動物的紀錄片,需要與動物學家合作,事先要有一番討論與路線時間及位置的設計。例如攝影者要隱藏在某些地方,取得一些角度。而拍攝大動物時,更要避免干擾到牠們。


採訪撰文/戴定國
圖片提供/徐仁修



「有些鳥類攝影者,使用強烈的閃光燈,甚至拍巢鳥時會剪斷巢附近的樹枝,這種『擺佈』,完全不顧慮巢鳥可能無法進行正常的繁殖行為。這完全是一種破壞生態的行為」徐老師略顯憤慨地說。
徐仁修拍攝時會儘量避免帶有侵略性,譬如他不拍攝巢鳥,因為很容易造成母鳥棄巢的悲劇。尤其鳥類孵卵時,牠可能受驚嚇而飛起,有可能不慎把卵踢落。他在擔任生態攝影評審時,對於違反這種攝影倫理的鳥類攝影作品多半不會讓它入選。
「有一次,有張鳥類攝影作品,是拍攝一隻母鳥啣著昆蟲,要餵食雛鳥。因為看到有人接近拍攝,牠可能就許久不敢飛進鳥巢,這也是一種侵略性的干預行為。」
鳥類攝影 英國立法規範
拍攝鳥巢所造成的疏忽,向來遭到自然主義者的批評。目前英國的鳥類生態攝影道德問題,已獲得法律規範,就是1954─67號的「鳥類保護法」。英國規定,鳥類攝影者若想在鳥巢或其附近拍攝稀有鳥類,必須先取得自然保育局的同意執照。其他國家也有限制,如冰島稀有種的鳥巢,若無執照也是不得拍攝的。




但徐老師對於台灣能否跟進立法,不表樂觀。「像國土規劃這種重要法案,在立法院一擺就是許多年,生態攝影倫理這種細微的法案,不會受到立法院重視。」「如果要推動,應由鳥會、生態攝影協會、動物福利協會等民間團體提出來,但仍然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他說。
關懷自然 就不要掠奪
英國自然歷史攝影學會曾提出「自然生態攝影執行規範」,以補強法律限制,該規範也被英國「皇家鳥類保護學會」(RSBP)所採用,其中有個簡單的鐵律:「拍攝物的福祉,更重於攝影本身」。這樣的精神,每個生態攝影者都應銘記在心。
徐老師以擔任攝影評審的經驗指出,編輯人要注意攝影作品有哪些問題,有無破壞生態、破壞環境的情形。有一次評審時,他發現有人把幼鳥用三秒膠黏在姑婆芋的紅色果實上,還打很多燈光,「的確很好看,但這卻是一種可鄙的暴力。生態攝影藉著攝影來欣賞及關懷大自然,不要未保護卻先破壞了大自然。」徐老師常常提醒生態攝影者永遠要記得,「被拍攝生物的福祉,更甚於攝影作品本身」。

徐仁修簡介
知名作家、自然生態攝影家,曾派駐尼加拉瓜擔任農技顧問,1974年開始在全球攝影旅行,曾獲吳三連報導文學獎、吳魯芹散文獎等。1995 年成立荒野保護協會,籌款購買荒地,保留生態和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