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搜尋
關閉搜尋
:::

國家公園三十年之回顧與前瞻 ─ 學術研討會現場側記


國家公園三十年之回顧與前瞻 ─ 學術研討會現場側記
國家公園三十年之回顧與前瞻 ─ 學術研討會現場側記

本次研討會的起因,是由推動設置國家公園的內政部營建署首任署長張隆盛先生,邀請當年一起工作的專家、學者、藝術家、媒體人及退休的國家公園從業人員敘舊時,席間大家一致決議要將大家過往難忘的故事記錄下來,並彙編成冊,並擇期舉行此研討會,以資紀念慶賀今年適逢墾丁國家公園成立三十週年。

當日會議一開始是由監察院馬以工委員及營建署許文龍副署長的開場致辭,後由文化大學地理學系的王鑫教授發表專題演講,之後由墾管處的資深解說員周民雄先生及資深廣播人李可女士接棒,敘說他們與墾丁國家公園在其生命中交會的種種因由,最後由現任墾管處陳貞蓉處長報告墾丁國家公園的現況與前瞻。

放眼全世界,國家公園所代表的,其實是一種「為人類保護一塊土壤」的理念,一個伸展保育工作的天地,也是一個可以與全世界對話的信仰和語言。許多特殊的生態、地景、史蹟文化,都可以藉由國家公園的理念,得以被保存、愛護及傳承。

30多年來內政部陸續劃設了―墾丁、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環礁、台江、澎湖南方四島等9座國家公園,1座自然國家公園(壽山)以及2座都會公園(高雄、臺中)。農委會及地方政府也積極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及森林法的規定,分別設置20處野生動物保護區、37處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22處自然保留區、6處自然保護處。另外,交通部觀光局也設置了13處兼具保育功能的國家風景區。102年公布的「濕地保育法」進一步保護廣大的濕地;擬議中的「國土計畫法」及「海岸法」草案即將在近期完成立法,我國自然保育法制架構以及空間涵蓋亦日趨完備。

研議中的「環境資源部」可望於今年立法通過成立,國家公園將由內政部併入其中,同時也匯入國家森林、水利署之河川資源,並以此立足前瞻,相信在不久的未來,國家公園的保育工作的腳步將會邁的更大更遠。

  • 撰文整理/楊煥鴻
  • 時間:2014年6月20日
  • 地點:文化大學延平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