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訪者︱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大隊長黃建智
文︱楊越涵
大家是否有這樣的經驗?許多朗朗上口的詞彙突然被人詢問含意時,會突然無法以文字具體解釋,例如下面這個問題:請問「警察」是什麼樣的職業呢?
相較少數能馬上回答出來的人,多數人可能還在統整腦中對警察的印象,無論是開罰單、抓酒駕、追犯人還是巡邏轄區,都是警察職務的一部份,但統括來說,警察就是維持社會治安的公務人員。
進階的問題來了!請問「國家公園警察」又負責什麼樣的任務?
在國家公園度過28個寒暑的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大隊長黃建智,將以他走遍陽明山國家公園、玉山國家公園及台江國家公園的特殊經歷,分享國家公園警察的苦與甘,帶領我們從故事中找到問題的答案。


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
在臺灣剛成立國家公園的1980年代,當時保育觀念並不普及,在許多保育政策的執行上,難免出現與民眾過往的觀念和習慣有所牴觸的情形。為了能讓自然生態保護以及相關事務能盡快步入軌道。國家公園管理處採取了雙管齊下的策略,一面以教育推廣的方式,一步步深耕生態保育的觀念,另一方面則是藉由當時國家公園警察的協助,雷厲風行取締違反國家公園法以及相關規定的行為。而國家公園警察的灰衣身影,也成為維護國家公園運行不曾缺席的要角。
「大家可能會很意外,國家公園警察處理問題的大宗之一,是民眾的交通工具。」黃建智笑著細數歷來遭遇的疑難雜症,「沒電、沒油、拋錨、爆胎、車門反鎖......只要民眾求援我們就盡力幫忙。」尤其是幅員遼闊道路綿長的玉山國家公園,在道路救援業者暫時無法抵達現場時,警察便成為遊客生命及財產安全最無可取代的守護者,再加上從車輛延伸出的交通疏導和違規停車問題,人民保母的角色在國家公園中依舊鮮明。
「以前陽明山國家公園一到假日,部分道路就塞得像停車場一樣」,遊客一來,街邊小販聞風而至、餐廳民宿等違建如雨後春筍,攀折花木或亂丟垃圾的狀況也屢見不鮮,讓警察們有些疲於奔命。但跟「保母」的天職雷同之處在於,他們仍希望透過勸導和教育來取代責罰。「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人民能夠守法才是最終目的」。黃建智也以台江國家公園為例,「2009年成立管理處後,我們到2012年才正式開出第一張罰單,在這之前我們開出了兩百多張勸導單,就是希望慢慢幫民眾—特別是當地居民—建立正確觀念。」當然,若遇上屢勸不聽或明知故犯者,也絕對做到勿枉勿縱。
由於國家公園依《國家公園法》成立,所以當遇上違反《國家公園法》的行為,警察的角色就從執法者成為協助執法者。「例如遇到民眾砍樹,我們會先以『疑似違法行為』通報國家公園管理處,必要時請行為人書面或到管理處陳述意見,看看是故意行為或有其他正當理由,最後再由管理處進行裁量。」


永不忘記對自然心懷敬畏
其實從1985年墾丁國家公園成立首支國家公園警察隊以來,幾經改組至今,「國家公園警察」這個名詞已走入歷史。但這群人民保母為民服務、維護秩序的心始終不變。
「2014年開始,國家公園警察大隊和臺灣保安警察總隊、環境保護警察隊、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等專業警察隊機關,整併為保安警察『第七總隊』」,黃建智指著徽章說道。而其下設的第四到第九大隊便各自負責其轄區內的環境保護及國家公園相關勤務。「不同大隊轄區內的自然、人文環境各不相同,因此練就因應不同環境的『特殊技能』。」
以範圍涵蓋玉山國家公園和南投林區的第六大隊為例,身處充滿高山峻嶺的自然環境中,要隨時面對吸引遊人的絕美景緻所帶來的高度危險。「我在玉山國家公園參與的山難搜救任務最長達35天,所有人員分批次由直昇機載到山上的降落定點後,要待上五、六天才能下山」,黃建智還記得當時太平洋上的颱風逐漸逼進,讓體能嚴重消耗的搜救人員們身心緊繃到極點,「可惜最後還是沒能找到人。」
但被問到是否救援過登山客遭動物襲擊受傷的案例時,黃建智苦笑回答:「幾乎沒有。」被救援的遊客絕大多數是因為單人入山、天候不佳硬闖、登山知識或裝備不足等個別行為招致山難苦果,「還是希望大家能意識到,人在自然中是很渺小的,輕則受傷、重則失蹤身亡,要心存敬畏。」


保安警察第四~九大隊 勤務區域範圍
第四大隊:
陽明山國家公園、金門國家公園內處理違反國家公園法令、災害急難救助、自然資源及環境保護事項,勤務範圍尚涵蓋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所轄範圍等。
第五大隊:
雪霸國家公園及林務局東勢林區、新竹林區管理處所轄範圍等。
第六大隊:
玉山國家公園,勤務範圍尚涵蓋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所轄範圍及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轄區等。
第七大隊:
台江國家公園、海洋國家公園、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及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所轄範圍。
第八大隊:
墾丁國家公園及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所轄範圍。
第九大隊:
太魯閣國家公園及林務局花蓮林區、台東林區管理處所轄範圍。
國家公園警察編制演變與勤務內容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於103 年1 月1 日,配合政府組織改造政策,由原內政部警政署臺灣保安警察總隊、國家公園警察大隊、環境保護警察隊、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高屏溪流域專責警力等機關及任務編組單位整合成立,並且負責各整併前機關、單位之原有任務。勤務內容包括:
1. 違反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森林區域內違反水土保持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與取締。
2. 國家公園區域內治安秩序之維護。
3. 國家公園區域內自然資源及環境保護之協辦。違反國家公園法令案件之協辦。
4. 總隊部安全維護、營區內機動巡邏勤務執行、支援派遣及其他警衛事項。
以及其他有關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
作為極少數從踏入警界後就未離開過國家公園的警察,黃建智也深刻感受到了自然環境的變化。「我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待了20年,以前冬天在山上一定要穿防寒防雨外套,到我離開的前幾年,外套幾乎沒有拿出來過,我想『全球暖化』這幾個字對我來說是很真實的。」
另一方面,人的變化程度亦不遜於環境。「現在民眾的自我意識比較高漲,法律常識也比較充足,我們的執法也要更細緻。」他以道路救援為例,「以前若處理不周,遊客大多不會怪罪,因為修車畢竟不是我們的專業。但現在沒有弄好或造成其他損傷,投訴馬上就來了。」
為了在「為民服務」和「遊客權益」間取得平衡,現在協助處理問題前都會詳細向遊客說明利弊,甚至還會請遊客簽署切結書,雙方皆有保障。雖然往日的人情味似乎被制式化的規定取代,但在攝影、通訊設備的長足發展下,也意外地讓警民之間有了更深一層的連結,「以前我們常說『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現在因為拍照錄影越來越方便,很多熱心民眾會主動將違法違規的狀態反映給我們,可能因為大家的目標都是希望自然生態能夠永續,所以很少出現謊報、惡作劇等狀況。」當民眾成為警察的千手千眼,與警察共同戮力守護人與環境,警民一家的理想在國家公園逐步化做現實。
但有時候人們對環境的愛缺乏控制,也可能造成另一種傷害。黃建智以台江國家公園為例,「由於這裡擁有豐富的候鳥、留鳥生態,很多賞鳥者或攝影者會聚集到濕地附近,就會出現違停、闖入禁區,甚至引誘鳥類等舉動」,他提醒,「保持距離才能保持自然原貌,凡事應要求自律,而非僅依靠他律。」


插旗護蚵行動
養蚵是七股潟湖的重要產業之一,近年來因為產量減少,蚵價大幅上揚,養殖利潤提高,卻也因此引起宵小覬覦。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與當時的國家公園警察隊,秉持著為民服務的精神,雖然當時的盜蚵案件並非權責所在,仍然主動積極設法解決。
因為潟湖面積廣達1,350 公頃,海上亦無明顯地標,難以標定位置,因此也增加了蒐證上的難度。為了徹底解決這個問題,研究出於航道邊緣及蚵棚上插設旗幟,供識別定位的方法,並架設配備高倍率望遠鏡頭之攝影機。2013 年盛大召開「插旗護蚵說明會」,並配合新聞媒體的報導,讓消息廣為傳播,果然盜蚵事件大幅減少。很快就有試辦區以外的漁民主動表達加入插旗行動的意願。
當地漁會牡蠣產銷班以及在地漁民更特別製作感謝狀表達謝意。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與國家公園警察隊共同守護。


與地方溝通如同治水
其實不僅自然環境不斷在處在改變的動態之中,人的心態也隨著時代而變,國家公園的管理也要隨著社會變遷而調整。離開陽明山國家公園銜命前往台江國家公園參與籌備的黃建智,見證到國際趨勢在臺灣的實踐,「以往國家公園以保護自然、人文環境為首要任務;現在國家公園為了達成環境永續的初衷,更重視在地的力量,尊重在地住民的想法與生計,透過密切溝通,追求共生共榮。」特別是由下而上推動成立的台江國家公園,對於在地產業生計和保育能量扶植更是注重。
「沒有什麼訣竅,就是溝通再溝通」,雖然警察通常扮黑臉勸導或開罰,但管理處舉辦說明會或進行宣導時,警察隊亦義不容辭全力協助。黃建智也特別提到了從台江國家公園成立初期到現今與台管處之間的密切合作:「管理處跟警察隊其實分屬不同機關,但一路走來我們就像同一個單位,尤其創立初期呂登元處長給我們很大的幫助,遇到問題一起解決,這個革命情感到今天都還維繫著兩邊的感情。」在台江國家公園成立前,境內就存在著許多魚塭,且河川的撈捕行為過去也鮮受管制。在成立初期要疏通整合民代、意見領袖、民眾各方意見,兩個單位的協力攜手合作功不可沒。
「強制禁止大家的行為對於保育而言是不夠深入和深刻的,要先讓大家瞭解為何這麼做,然後一起討論怎麼做更好」,黃建智以大禹治水為例,「以開放的心胸溝通,民眾有想法或不滿就會來反映,我們也有調整的機會,而不會表面上看起來沒事,但民怨累積到後來大爆發。」
在2010年台江國家公園正式成立兩年後調任玉山國家公園(第六大隊),今年(2018)又回到台江國家公園的他感慨良多,「俗話說前人種樹後人乘涼,能像我這樣既種樹又有機會乘涼的人實在不多。看到創立時期一半以上的同仁還留在這裡,感覺特別溫暖。」
保持初衷 不斷精進
當年和同仁們一同擬定規劃的制度,至今仍是第七大隊的重要核心。「作為臺灣第一個境內包含河川、濕地和潟湖的國家公園,我們需要配備巡邏警艇,更要學習開船技術,游泳技巧、水上救難等也一樣不能少,現在看來理所當然,但在當時都是一步步累積起來的。」令他欣慰的是,在台江一路所累積的經驗,也藉由同仁的轉任而傳承到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南方四島小隊小隊長蕭再泉是當年台江創立時期警察隊的一員,資源整合、居民溝通等艱難過程都銘記在心,而當他前往南方四島時,是重新體會一次從零開始的旅程,黃建智發自內心感佩他的勇氣和毅力。
黃建智在轄區內的台江國家公園、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及嘉義林區一步步留下足跡,卻也不得不倒數起退休的時日,被問到對未來的期待,他的願望很簡單。「希望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制度跟默契能維持下去,但面對環境變化又能夠柔軟彈性的應變。我們一直都為同仁定期辦理訓練課程,管理處如果有合適課程也會邀我們參與。只要保持初衷、不斷精進,相信臺灣的國家公園會更好。」最後,黃建智還補上一句:「我因為喜歡自然環境加入國家公園警察隊,沒有想過離開,也真的從未離開,這是我的福氣! 」

作者簡介︱楊越涵
臺北藝術大學博物館研究所畢業,曾任Dialogue建築雜誌編輯,現為多本刊物之特約撰稿和編輯。